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残联要闻 >> 浏览文章
我市出台孤独症儿童全周期医保服务新政策
来源:舟山市残联 发布时间:2024-04-07 点击量:613

为落实孤独症儿童康复治疗省民生实事项目,深化全市医保公共服务一体化体系建设,进一步关心关爱孤独症儿童,充分发挥医保扶持作用,完善全周期医保服务,减轻孤独症儿童家庭负担,我市出台孤独症儿童全周期医保服务新政策。

我市出台孤独症儿童全周期医保服务新政策.png

一、完善孤独症儿童医疗保障待遇

儿童孤独症纳入门诊特殊病种管理,门诊治疗儿童孤独症政策范围内相关医疗费用,享受市内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65%,不设年度起付线。加强康复治疗项目供给,根据省规定适时扩大孤独症儿童医保支付范围,康复治疗项目医保支付期限原则上每年不超过90天,对超过规定支付期限的患儿,经具有康复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评估申请后,原则上可延长支付期限3个月。迭代升级舟惠保政策,降低儿童孤独症责任理赔起付线。

二、建立孤独症儿童数据共享联动机制

加强全市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及各级残联、卫健和教育等部门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实时维护和共享儿童孤独症筛查、诊断和康复数据。根据共享数据,实现孤独症儿童特殊病种门诊待遇免申即享,确保应助尽助。

三、建立孤独症儿童医教融合综合康复模式

在市特殊学校设立星星宝贝关爱诊室,满足在校孤独症儿童个性化康复训练的需求,通过医教融合模式将医疗与教育紧密合作,为孤独症儿童提供一体化、连贯的康复服务。支持医教融合医疗服务场景医保结算,提高患儿康复就诊便捷度。

四、多方协同关爱,凝聚帮扶合力

全市相关部门应各尽其责,形成合力,共同参与推进孤独症儿童全周期诊疗服务和管理。卫健部门应建立健全儿童孤独症早筛机制,提高规范诊疗水平;教育部门应推进融合教育发展。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孤独症诊疗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加强社会宣传,提高社会关注度,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