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助残政策问答(七)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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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器具适配
问:1.什么是辅助器具?
答:是指供残疾人个人使用的,能够补偿、减轻或抵消因残疾造成的身体功能的缺失或障碍的产品和器械。
问:2.辅具适配原则是什么?
答:重点解决残疾人最基本、最迫切、最可行的需求,坚持保基本、提绩效、促公平,公益性和市场化服务相结合。
问:3.辅具适配形式有哪些?
答:①大额辅具实物配发性适配;
②大额辅具购买补贴性适配;
③小额辅具实物配发或补贴性适配;
④特殊性辅具适配。
问:4.什么样的人可申请辅具?
答:具有舟山市户籍、①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成年残疾人;②经鉴定符合国家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多重等残疾儿童。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符合条件的需求者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窗口提出申请。
问:5.申请时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①《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申请审批表》;
②户口簿或身份证;
③成年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儿童为:0-6 周岁中3 周岁以下言语儿童提供《医学诊断证明书》,其余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7-18 周岁的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④困难残疾人持低保或低保边缘证等相关材料;
⑤补贴性申请需提供自行购置辅具的发票等材料。
问:6.自费购买辅具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符合条件的需求残疾人,在辅具使用年限内自费购买的,按实际产生金额50%予以补助,最多不超1000元。
全市各地咨询电话:
1.市残联:21821162.市本级:
①临城街道:2299097
②千岛街道:2296757
③普陀山镇:6692317
3.定海区残联:2033536
4.普陀区残联:3026705
5.岱山县残联:4406075
6.嵊泗县残联:518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