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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联岗位责任制度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4-07-15 点击量:68257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强化效能建设,树立良好社会形象,根据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是指按照"三定"方案确定的总体职能、部室职能和职位说明书,明确职能分解后每一岗位的职责、任务、目标要求等,并要求落实责任的制度。
  二、岗位责任制的原则:
  (1)因事设岗、职责相称;
  (2)权责一致、责任分明;
  (3)任务清楚、要求明确;
  (4)责任到人、便于考核。
  三、岗位责任分工
  (一)理事长岗位职责
  主持市残联全面工作,负责残联年度工作思路的提出,重大事项的决策,残联队伍的民主、法制及廉政建设等,分管办公室。
  (二)副理事长岗位职责
  协助理事长负责康复、无障碍设施建设和计划财务、基建、机关行政管理、工会、妇委会、社会捐赠等工作。分管康复部,联系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市聋儿语训中心。
协助理事长负责教育、就业、培训、扶贫、组织联络、信访、宣传、文体、维权及党建、纪检、人事等工作。分管宣文部,联系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部。
  (三)助理调研员职责:
  1、负责残疾人事业的调查研究,为党组、执行理事会的决策提高依据、做好参谋;
  2、负责党组、理事会委派的其他工作。
  (四)办公室岗位职责
  1、主任职责:
  (1)主持办公室的全面工作,拟订残联总体工作思路,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事务;
  (2)负责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3)负责党组会议、理事长办公会议安排、记录及全市性大型会议的会务工作,以及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4)负责起草重要文件;
  (5)负责抓好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文秘、档案、保密、保卫、财务、人事和劳动工资等工作;
  (6)负责组织对残联下属单位及县(区)残联的财务审计、监督工作;
  (7)协助财务负责人做好市残联事业经费的管理使用;
  (8)负责抓好全市残联系统的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机关及本部门的各类学习。
  (9)负责机关后勤、保障与管理工作;
  (10)协助领导做好下级残联的协管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文书职责:
  (1)认真、及时地做好文件的收发和传阅,做好各类文件的分类和保管工作,防止文件丢失;
  (2)收文及时传递,签批文件及时交办,紧急文件提出办理时限,借阅文件及时收回;
  (3)送领导和有关部门办理的文件,负责做好催办、查办,对下发文件要及时了解和反馈执行情况;
  (4)按照档案管理制度,按年及时做好文件的归档、整理和立卷工作;
  (5)负责做好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和劳动工资管理工作;
  (6)负责来信来访的接待、登记、落实等工作;
  (7)负责专门协会日常联络、事务处理;
  (8)负责物质的登记、保管等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网管员职责:
  (1)负责本单位网络的安全、保密管理,杜绝利用网络从事与工作、管理无关的活动;
  (2)负责组织对本单位网络设备、计算机系统硬、软件的维护和管理;
  (3)负责市残联网站的维护与管理;
  (4)协助主任负责文字材料的起草;
  (5)负责办公室文件等资料的打印工作;
  (6)做好大型会议的准备及会后资料整理工作;
  (7)完成部室主任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4、财务人员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财务法规和财务制度,按时编制年度预决算计划;
  (2)保管好一切财务凭证,要分类保存,防止遗失;
  (3)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超过规定数目及时存入银行;
  (4)不能及时存放的现金,要请示领导,妥善保管,防止盗窃事故发生;
  (5)负责做好下属单位及下级残联的财务审计工作;
  (6)负责财务室安全工作,提高警惕,防火防盗,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7)负责全局性会议的会务工作以及日常来客接待;
  (8)负责物质采购、入库等有关工作;
  (9)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
  5、驾驶员职责:
  (1)认真学习、执行单位制定的车辆管理制度;
  (2)爱护车辆,及时检查维护,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3)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礼貌行车;
  (4)认真钻研技术,不断提高驾驶技能;
  (5)厉行节约,节油降耗;
  (6)出车要做到安全、正点、热情;
  (7)服从管理,听从安排,积极完成任务;
  (8)协助做好机关来客的日常接待工作。
  6、门卫职责:
  (1)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禁止闲杂人员进入;
  (2)提高警惕,注意观察出入人员及周围的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并及时记录和处理或报残联办公室;
  (3)严格门卫检查制度,凡携带电脑等重要物品出门的,必须经办公室同意批准才可出门,以防财产流失;
  (4)负责收发信件、报刊、杂志,做到准确及时,不出差错;
  (5)做好公用场所、会议室及部份办公室的清洁工作;
  (6)管理门前车辆,确保大门畅通;
  (7)晚上10点,安全检查后,无特殊情况锁楼门。
  (五)康复部岗位职责
  1、主任职责(含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
  (1)主持本部门的全面工作,组织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
  (2)根据残联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拟订全市残疾人康复资金预算工作;
  (3)负责全市残疾人康复网络建设,指导各县(区)残联和康复中心相关业务的开展;
  (4)组织本部门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
  (5)做好康复工作的调查与研究,总结先进经验,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2、康复部工作人员职责:
  (1)协助部室主任拟订和下达各县(区)残联年度康复计划及任务,并负责组织实施;
  (2)协助做好康复网络建设,并组织县(区)残联康复部和康复中心开展相关康复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
  (3)做好本部室的统计年报,并指导、协调县(区)残联康复部做好统计年报工作;
  (4)协助部室主任做好康复工作的调查与研究;
  (5)负责本部室的文件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6)负责本部室康复用品用具的登记、保管工作;
  (7)负责残疾人来信来访登记、接待、处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六)宣文部岗位责任
  1、主任职责:
  (1)主持宣文部全面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残疾人宣文工作计划和资金预算等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体育运动和文艺汇演等比赛与表演活动;
  (3)指导、协调体育、文艺人才的调查、选拔、培训和基层残疾人各种文化、体育、艺术活动的开展;
  (4)组织协调残疾人新闻宣传事业的相互交流;
  (5)指导、协调县(区)残联宣传文体工作;
  (6)组织本部门开展政治和业务学习;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2、副主任职责:
  (1)协助主任做好残疾人的宣传文体工作;
  (2)具体负责残疾人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协调新闻媒体加强对残疾人事业宣传报道,配合部门做好有关活动和各类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
  (3)承担市残疾人新闻宣传促进会的日常工作;
  (4)负责残联简报、大事记的编发,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3、宣文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残联简报及有关资料的印发工作;
  (2)负责有关活动的摄影、拍照及整理、归档工作;
  (3)承担宣文工作文字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教就部(劳服部)岗位责任:
  1、主任职责:
  (1)主持教就部(劳服部)全面工作,根据残联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拟订全市残疾人劳服工作计划和资金预算工作;
  (2)组织实施全市残疾人教育、就业、扶贫救助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
  (3)负责主持教就部(劳服部)的政治和业务学习;
  (4)指导、协调县(区)残联的教育、就业和扶贫救助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副主任职责:
  (1)负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
  (2)指导县(区)残联做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
  (3)负责会同财政、地税做好保障金的收缴和减免工作;
  (4)负责协同市有关部门做好市属福利企业年审年检和残联下属福利企业的管理指导工作;
  (5)协助部室主任做好其他工作。
  3、教就部(劳服部)工作人员职责:
  (1)协助教育部门做好残疾少年义务教育工作;
  (2)负责特教学校的招生工作;
  (3)负责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4)负责协凋招生办做好残疾学生普通高校及中专(技校)的招生工作;
  (5)负责指导残疾人做好求职登记推荐工作;
  (6)负责搜集用工企业招聘残疾人的信息,做好推荐工作;
  (7)负责残疾人来信来访登记、接待、处理工作;
  (8)做好保障金的审核收缴等具体工作;
  (9)负责教就部(劳服部)公文、信件、材料的接收、登记、归档及打印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服务承诺制度

  一、服务形象
  1、仪表规范:仪表整洁,挂牌上岗;
  2、微笑服务:服务接待做到热心、关心、虚心、耐心;
  3、礼貌待人:规范文明用语,杜绝不文明用词;
  4、热情诚恳:服务接待、电话咨询要做到不厌其烦、不急不躁。
  二、服务效率
  1、每个工作日都受理残疾人来信来访;
  2、电话或现场询问如何做残疾证等具体确定事项的应当当即答复;
  3、对来信来访的残疾人应做到礼貌、谦和、热情、诚恳,倾听仔细,记录详细。
  4、解答问题、说明情况做到理由充分、道理讲透。
  5、到基层残联指导业务时,对发现的业务问题应当全面、细致指出,当场告之并提出纠正办法,促使其改正。
  三、服务质量
  1、认真负责:严格按章办事,决不徇私舞弊;
  2、严守纪律:遵守国家方针政策,及市残联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担负起单位、个人资料保密的职责;
  3、精心操作:杜绝人为失误造成统计、财务等数据的差错;
  4、努力学习:提高自身的知识、素质和业务水平;
  四、服务投诉与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会工作人员的服务不满意或发现违诺现象进行监督,可向本会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投诉,电话:0580-2912800。一般3日内作出答复。

AB岗工作制度

  一、AB岗工作制是指在合理设置工作岗位、明确AB岗、完善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在相近岗位之间,实行顶岗或互为备岗的制度。即两个相近业务岗位互为AB岗,当A岗人员因故不在岗时,B岗人员应主动顶岗,及时办理可以即办的一般性事务或紧急公务。
  二、各部室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A岗、B岗责任人,明确相应职责,并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备岗责任人进行业务知识培训。
  三、A岗责任人因休假、学习、公出等原因离岗时,必须提前向单位(部门)负责人报告、请假,并向B岗责任人做好工作交代。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交代的,B岗责任人应当主动顶岗。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同时做好本岗和A岗主要工作,并兼有A岗的职责权利,对执行A岗工作结果负有相应责任。
  四、AB岗责任人确定后,一般应保持稳定。
  五、"AB"岗工作人员应加强协调和配合,办好每一件业务。"A"岗工作人员因事离开工作岗位时,"B"岗工作人员应立即替补上岗,履行工作职责。"A""B"岗要做好业务交接工作,保证不出差错,不得互相推诿,影响办事效率。

首办(问)责任制度

  一、首办(问)责任制是指首位接待来本部门办事的服务对象的机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的责任。
  二、首办(问)责任人应对前来办事的服务对象热情接待,并认真解答服务对象提出的有关问题。
  三、首办(问)责任人应耐心听取服务对象的陈述,了解来访人员所办事项,并对服务对象提出的办理事项及其它有关内容进行登记。对属自己职责范围内事项,能办理的应及时办理;不能马上办或不能自己办理的,要做好解释工作。
  四、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明确告知其承办部门和承办人;若不明确承办部门(单位)和承办人,应主动与有关部室联系,或请示本部门领导,以积极帮助落实承办部门(单位)和承办人。并应及时引导或介绍来访者前往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处接待办理(或负责告知对方承办部室(单位)和承办人及其确切的办公地点、电话)。
  五、首办(问)责任人确因当时公务繁忙,无法及时办理应办事项时,要主动说明原因;也可负责转交其他经办人办理。若遇有紧急事项,应尽量给予办理。
  六、首办(问)责任人对来访人员要提出办理的事项属手续、材料不齐全的,要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办的手续和补充材料。如办理的事项涉及两个以上职能部室,由主办人所在部室协调办理;主办人负责跟踪,并在承诺的时间内向来访人员答复办理结果。
  七、机关各部门要切实执行首办(问)责任制,把首办(问)责任制和年度考核紧密结合起来。对不执行本制度,或执行不力、不好的,要视具体情节,分别给予诫勉教育、行政告诫和调整岗位。即一年内被投诉一次并经查实的给予诫勉教育,当年考核不能评定优秀;二次的给予行政告诫,当年考核结果定为基本称职(合格);三次的除当年考核结果定为不称职外,予以调整岗位。部门工作人员中合计两次以上,或有1人累计三次以上的,该部门不能评为先进或文明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不能定为优秀。

限时办结制度

  一、限时办结制度是指机关职能部门对残联各部室、直属单位及来办事的残疾人提出办理的事项,在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前提下,限期办结的具体要求。
  二、残联各部门及直属单位,必须认真负责地受理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种事项;热情主动地接待到本部门来办事的残疾人。
  三、对残联各部室、直属单位及来办事残疾人提出的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类事项,能办的要马上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需要会同其它部门办理的或须经会议研究后办理的事项,要有时限要求;对于不符合政策规定或因其它原因不能办理的,也要耐心地说明理由和原因,并在一定时间内作出明确的答复。
  四、限时办结的具体期限
  1、对于部门(单位)和残疾人提出的具体办理事项,只要是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马上办理;确因公务繁忙不能当即办理的要说明原由,并告知来访者何时办理,一般均应在当天办理,最迟不能超过2天。
  2、对于需要其它部门协商办理或会同几个部门办理的事项,应在受理之日起4-5天内办理完毕。
  3、需要残联党组会议研究后办理的事项,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4、由职能部门提交残联要经会议研究的事项,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5、遇有紧急事项或特殊情况,应及时向本部门负责人汇报,或由部门负责人向残联领导请示。
  五、各职能部门要切实遵守限时办结制度,并要建立限时办结制度登记薄。对所受理的事项均要进行登记,并明确主办部室或主办人。主办部室或主办人负责对承办事项要在承诺期限办结,并给予答复;不能办理的也要向对方告知原因。
  六、未按时限办理或对应办事项造成延误的,均要追究责任。第一次予以诫勉教育,第二次予以行政告诫,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经告诫仍不改正的,要做出相应处理或给予行政处分,并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